心理健康是指在身體、智能以及感情上與他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范圍內,將個人的心境發展成最佳的狀態。它的一些標志包括:
(1)身體、智力、情緒十分協調;
(2)適應環境,人際關系中彼此能謙讓;
(3)有幸福感;
(4)在工作和職業中,能充分發揮能力,過著有效率的生活。
(1)心理與環境的同一性。
(2)心理與行為的統一性。
(3)人格的相對穩定性。
(1)智力正常。
(2)人際關系和諧。
(3)情緒積極穩定。
(4)意志品質堅強。
(5)自我意識正確。
(6)個性結構完整。
(7)環境適應良好。
人的心理是動態的發展變化過程,因而人的心理健康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,過去心理健康并不意味著永遠的心理健康,并且不同的國家、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社會階段對心理健康的理解是不同的。在一些人看來是心理健康的行為,在另一些人看來可能就是病態的反應了。因此,心理健康是一個相對而言的。
與心理健康相關的概念包括心理不健康、心理正常、心理不正常,由于他們存在一些緊密聯系,常常為人們所不加區分的誤用。心理正常與心理不正常是一組相對應的概念。心理正常是指具備正常功能的心理活動,或者說不包括精神病癥狀的心理活動。心理不正常是指“異常心理”,指有精神病癥狀的心理活動,含變態人格、確診的神經癥,其他各類精神障礙。心理健康與心理不健康是一組相對應的概念。心理健康特指處于動態心理平衡的心理過程,涵蓋了一切有利于個體生存發展和穩定生活質量的心理活動。心理不健康是指處于一種動態失衡的心理過程,根據嚴重程度可以進一步區分為心理問題,嚴重心理問題和部分可疑神經癥。需要說明的是,無論是心理不健康還是心理健康都屬于心理正常的范圍,與心理不正常的“病”態心理要嚴格區分。
(1)正視和接受現實,積極適應環境的變化。
(2)正確認識和評價自己。
(3)樂于交往,善于與人接觸。
(4)努力工作,學會休閑。
(5)有意識的控制調整情緒,樂觀開朗,積極向上。
(1)全面提高素質,包括思想道德素質、科學文化素質、心理素質、身體素質。
(2)增強多種心理能力,包括適應能力、承受能力、自控能力、社交能力、康復能力。
(3)創設有利于健康成長的環境,包括樹立奮發向上的良好風氣、建立和諧友愛的內部關系、提供公平合理的成長環境、保持張弛有度的工作節奏、創造寬嚴相濟的管理環境,營造豐富活躍的文化氛圍。
(1)適應障礙問題。
(2)自我意識問題。
(3)人際關系問題。
(4)工作壓力問題。
(5)個人情感問題。
(1)培養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(2)理性對待并接納自己。
(3)及時宣泄心理壓力。
(4)積極參加社會交往活動。
心理咨詢是指心理工作者在心理方面給咨詢對象幫助、勸告、指導、建議,以便解決求助者心理問題的過程。心理咨詢的對象包括三類人:一是精神正常,但遇到了與心理有關的現實問題并請求幫助的人;二是精神正常,但心理健康出現問題并請求幫助的人;三是特殊對象,即臨床治愈的精神病患者。心理咨詢的目的在于糾正個人心理上的不平衡,使個人對自己與環境重新有一個清醒的認識,改變態度和行為,以達到對社會生活有良好的適應。
心理治療是指應用心理學的原則和技術,對病人施加心理影響,進而改變病人心理狀態和行為方式的過程。心理治療的對象主要是具有心理疾病、精神疾病的病人。心理治療的目的在于改變病人的癥狀,減輕或消除病人痛苦,提高病人的社會適應能力,盡快恢復或實現身心健康。
(1)實施者不同。心理治療由具有任職資格專業的心理醫生實施,心理咨詢既可以由心理醫生實施,也可以由具有心理知識和經過心理咨詢訓練的社會工作者(心理咨詢師)實施。
(2)工作對象不同。心理治療面對的是具有心理疾病、精神疾病的病人,心理咨詢的主要對象是心理指導和幫助的正常人。
(3)操作上的不同。心理治療是標準化、規范化的,帶有強制性的“矯正”解決問題,心理咨詢相對來說不太標準化、不太規范化,是“協助”性質的解決問題。
來源丨新傳研聲